现将《宿州市2012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免学费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宿州市2012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免学费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年)》、《宿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综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推进我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实用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配套“两区”建设,服务城乡统筹试验基地建设,按照“超前探索、制度创新、重点突破、配套推进”的整体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免学费培养计划”,旨在集中政策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发挥人社系统资源优势,以工补农、技能兴农,为农村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带头人、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发展农村先进文化的带头人。为我市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技能人才服务支持,推进全市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实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建设目标
建设新型农民技能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基地。2012—2015期间,为全市1259个行政村,每年免学费培养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壮大乡村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才、种养加能手、能工巧匠队伍。其中,培养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人才1000名,培养农民企业家、农村营销专才1000名,培训具有一技之长的实用技能新型农民工1000名,其它为转移培训。
三、实施阶段
1、宣传试点阶段。2012年5月—2012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300个行政村,每村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应历届初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过初次就业培训的农村劳动预备人员,或在农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从事相应专业技能工作满一年以上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工作人员,由宿州技师学院免学费脱产学习培养。其中,埇桥区80人,砀山60人,萧县60人,灵璧50人,泗县50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宿州技师学院、县区人社局
2、全面启动阶段。2013年1月—2015年9月。全面完成每年一村一名技能人才免学费培养任务。埇桥区800人,砀山600人,萧县600人,灵璧500人,泗县500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宿州技师学院、县区人社局。
3、总结阶段。2015年9月—12月。总结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农民技能学习网络平台建设,教学体系建设,政策支持保障等方面的经验,评估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实际作用发挥效果,表彰优秀学员和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宿州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免费培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张建华、王保华任组长,董则荣、刘传明任副组长,梅飞、高铁峰、徐敬峰、曹侠、梁波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刘传明任办公室主任,徐敬峰、梁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周茂盛、李传农、杨爱芹、张欣、赵芳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职建科。各县区人社局要成立相应组织,要将农村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工作和人才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经济结构、产业发展的要求,摸清农村实用技能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与分布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落实。
2、强化落实。“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免学费培养,事关发展大局,意义深远。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人社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任务指标落实。市局将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表彰和宣传。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定期表彰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贡献突出的技能型人才,以及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爱护、支持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
附件:1.宿州市2012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免学费培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