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秘〔2012〕163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142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共职业训练基地认定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经评估审核,同意认定安徽宿州技师学院、宿州工业学校、安徽省宿州市第一职业高中为公共职业训练基地。
被认定为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的培训机构,要完善培训程序,提高培训质量,为劳动者提供优质的技能培训服务,确保完成各项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