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6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稳定就业政策的通知》(宿人社秘〔2020〕34号)规定,经审核,拟向第一批14家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预计发放补贴资金709万元。
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 安徽大盘特种装备车辆有限公司
2 宿州市恒顺工贸有限公司
3 宿州恒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 安徽省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宿州希尔顿逸林酒店
5 宿州市亿晟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6 宿州市恒元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7 安徽科苑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8 安徽汇利化工有限公司
9 宿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10 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
11 安徽锦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 宿州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3 宿州市世搏工贸有限公司
14 宿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5月8日至5月1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市人社局电话3052424,3020811。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