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秘〔2017〕95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普法计划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普法计划书
为深入开展2017年普法宣传,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全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人社建设,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印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市新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宿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治理全面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不断提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普法宣传,为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回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3.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党内法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江淮普法行”等活动,使工作人员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入学习宣传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宿州,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法律法规;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宣传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制度宣传。
三、对象和要求
(一)重点加强系统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当年安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通过法治讲座、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确保学法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
(二)全面加强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以增强公务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特色普法宣传。围绕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就业脱贫工程等,加大对大学生、农民工、贫困劳动者的普法宣传,切实将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围绕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加强对服务从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保法定人群的普法宣传,引导他们积极参保。围绕“宿州技工大市建设”、“农民工圆梦”工程,加强对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的普法宣传,吸引更多人才来宿创新创业。围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建设,重点宣传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稳岗就业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步骤安排
(一)制定普法计划(2017年4月至5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部门普法工作建议,局法规科汇总后形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普法计划书,部署安排全年普法任务,启动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12月)。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本计划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于2017年底前开展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年度普法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材料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作好组织协调,确定一批普法骨干和联络员。局各单位要发展一批普法宣传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职能将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二)推进工作创新。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力度,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的作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
(三)强化科学考评。加强普法工作考核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健全激励机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弘扬先进,激励后进,善于发现和培养好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对普法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附件: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重点普法目录
一、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二、法律
1、根本法:《宪法》。
2、基本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
3、专门法律:《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法规、规章
1、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部门规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3、地方法规与政府规章:《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
四、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暂行)》。
《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宿州市人事考试暂行规定》、《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