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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

2014/07/12 1.2k 阅读 338 点赞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办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安徽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劳社[2005]29号)进行。申请办学者按照政务中心统一发放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告知单”要求报送材料。正式受理后,市劳动保障局组织专家组审核申办材料并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依据设置标准和专家组的审核意见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决定。同意设立的进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备案并颁发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筹备设立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须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专业(工种)、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资产来源、投资数额、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2)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
(3)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或举办者个人身份证明;
(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5)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经公证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提交的材料
(1)筹备设立批准书;
(2)筹备设立情况报告(对照办学条件和设置标准对筹建过程及结果做出较为详细的说明);
(3)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4)学校章程;
(5)学校资产明细及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银行资金到位证明和其他资产所有权变更有效证明);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聘任合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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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