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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2020/03/12 4.4k 阅读 199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政办〔20156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精神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股室、经办机构随机从《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股室、经办机构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系统网站上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经办机构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020312

附件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具体

内容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范围及方式

牵头股室经办机构

抽查时间

抽取对象

范围

抽查比例

(数量)

1

社会保险执法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社保保险管理中心

全年

2

人力资源市场执法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3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执法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5

企业公示社保信息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社保保险管理中心

全年

6

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7

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代扣、公布社保费行为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社保保险管理中心

全年

8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9

对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1%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0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2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1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逾期未改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2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3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4

对职业中介机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5

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障相关规定,造成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6

对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7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8

对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19

对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20

对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检查

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检查

《随机抽查对象主体名录》中的企业

不低于抽查对象名录库的50%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表》中随机抽取

监察

全年

21

其他事项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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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县区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