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徽省青少年田径联赛
(宿州市奥体中心赛区)比赛期间
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安徽省青少年田径联赛(宿州市奥体中心赛区)比赛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为保障安徽省青少年田径联赛宿州市奥体中心赛区赛事活动顺利举行,维护相关活动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将加强相关区域低空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管理时间:2026年5月6日7时起至5月15日20时止。
二、安全管理区域为宿州高新区:北二环路以北,汴阳三路以南,灵璧路以西,人民路以东的区域。实际管理区域如图所示。
三、管理航空器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四、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caac.gov.cn)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审批并在公安机关备案后(联系人:郑警官15399551996,周警官 17805579099),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五、依法严查违规飞行。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557-110)。
特此通告。
来源 | 宿州警方
编辑 | 吕盼盼
审核 | 沈杨、丁家明、谢文东
承办 | 拂晓报社
投稿丨22024255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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