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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开征集档案资料

2026/04/23 6.4k 阅读 45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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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是传承文明、留存记忆、服务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地发挥档案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功能,提供更大范围、更加广泛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助力宿州市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档案资料,需真实反映宿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领域发展历程,涵盖砀山、萧县、灵璧、泗县、埇桥区及各省级开发区,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和保存价值,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政务与社会治理类:宿州市历代政权、机关单位(含撤销、合并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公文、批复、纪要、报表、函件、通知、印章、牌匾等;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开展活动形成的会议记录、章程、决议、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经济发展类:反映宿州市工业、农业、商业、交通、水利、金融、科技等领域发展的档案资料,包括企业创办、发展、改制过程中的合同、章程、账本、产品样本、生产记录、老商标、老广告等。

文化与民俗类:反映宿州市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艺术等领域发展的档案资料,包括老照片、书画作品、手稿、报刊、书籍、音像资料;民间习俗、非遗项目、传统技艺、地方方言、民间传说等相关记录(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均可);各类文化活动、节庆赛事的相关资料。

人物与事迹类:宿州市各界知名人士、先进模范、革命先辈、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生平资料、手稿、书信、日记、荣誉证书、照片、实物等;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活动的回忆材料、口述记录等。

民生与实物类:反映宿州市不同时期群众生产生活的实物档案,包括老农具、老家具、老家电、老服饰、票证(粮票、布票、油票等)、钱币、邮票等;反映民生改善、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变迁的相关资料和实物。

其他珍贵类:其他具有保存价值、能够补充宿州市档案馆馆藏空白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族谱、家谱、契约、碑刻拓片、历史地图等。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坚持“自愿捐赠、无偿征集、妥善保管、合理利用”的原则,具体方式如下:

无偿捐赠: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将持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宿州市档案馆。捐赠后,宿州市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明确捐赠档案的所有权归宿州市档案馆所有,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的利用范围提出合理建议。

代为保管:对不愿捐赠的珍贵档案资料,可视情与持有者签订代为保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宿州市档案馆负责妥善保管、整理和保护,保管期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持有者可随时取回(另有约定的除外)。

复制:对无法捐赠、代为保管的珍贵档案资料(如孤本、原件易碎易损等),宿州市档案馆将采用扫描、拍照、复印等方式进行复制征集,复制完成后,原件及时归还持有者。

收购:对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稀缺性强且持有者愿意出售的档案资料,宿州市档案馆将组织专家评估后,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收购,具体事宜面议。

本征集公告长期有效。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档案资料需真实、完整,来源合法,不得伪造、篡改,持有者需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文字资料尽量保持原貌,避免涂改、破损;照片、音像资料需附简要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实物档案需保持完整,附相关背景介绍。

(三)捐赠、代为保管、出售的档案资料,持有者需提供简要的背景说明(包括档案来源、形成过程、相关背景等),以便档案馆进行整理、编目和研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德刚,电话:0557-2399135  15385726326

地址:宿州市人民北路506号 市档案馆征集利用科


宿州市档案馆

2026年4月22日



来源 | 宿州市档案馆

编辑 | 高霄翀

审核 | 沈杨、丁家明、谢文东

承办 | 拂晓报社

投稿丨22024255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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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