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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通告

2026/04/27 1.6k 阅读 48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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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通告(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精神,持续推进市区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根据全区政务服务搬迁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最后一批窗口搬迁及业务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窗口范围

1. 社会事务专区窗口: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政务服务窗口;

2. 工程建设专区窗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政务服务窗口。

二、搬迁及业务调整时间

上述窗口将于2026年4月29日至4月30日完成整体搬迁,正式入驻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埇桥区埇上路566号)。

自2026年5月1日起,原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受理所有政务服务业务,相关业务统一至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三、温馨提示

1. 请广大市民、企业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提前做好规划,避免因窗口搬迁影响办事进度。

2. 搬迁期间,可通过“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等线上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减少线下跑动。

3. 如需咨询业务办理相关问题,可拨打政务服务咨询电话:0557-3051197、0557-3045502。

因窗口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来源 | 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编辑 | 陈昭诺

审核 | 沈杨、丁家明、谢文东

承办 | 拂晓报社

投稿丨22024255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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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