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和《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4号)要求,经县区组织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实地查验、联合评审等环节,认为安徽微谷电商物流创业园、宿州(埇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培育效益显著、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场地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要求,拟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月9日—15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市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3052424。
附件:拟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
宿州市拟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名单
1. 安徽微谷电商物流创业园
2. 宿州(埇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