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拟认定安徽微谷电商物流创业园等两家单位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 示范园的公示

2020/01/08 1.2w 阅读 512 点赞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和《进一步完善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4号)要求,经县区组织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实地查验、联合评审等环节,认为安徽微谷电商物流创业园、宿州(埇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孵化培育效益显著、带动就业能力较强、场地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要求,拟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月9日—15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向市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3052424。

附件:拟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9日      


附件:

宿州市拟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名单

1. 安徽微谷电商物流创业园

2. 宿州(埇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