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号)

2020/01/25 1.3w 阅读 297 点赞

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切实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市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市社区、街道、乡镇取消所有大型文体活动;

三、引导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家宴活动,禁止农村集体聚餐,严禁疫情较重地区的返乡人员参加各类宴席,劝导各类酒店、厨师在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承接或承办各类集体聚餐;

四、全市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取消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六、全面做好辖区内从武汉市等地来宿人员的摸底登记、体温检测和主动报告工作;

七、全面动员自疫区返乡人员不外出、不串门、不聚集;

八、在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及重点地区省、市、县界普通公路路口等重点场所,设立卫生检疫站点,对所有来往人员开展体温检测。

应急值班电话:

宿州市:3026531;埇桥区:3023188;砀山县:8882344;

萧县:5038176;灵璧县:6081744;泗县:7022130 、7095068。

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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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