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宿州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受理点的通告(第三十号)

2020/06/24 1.9w 阅读 322 点赞

为进一步落实“四早”防控措施,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新冠病毒检测需求,全力配合复工复学,满足市民工作学习等需要,现对我市核酸检测受理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受理点

按照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疫控办〔2020〕88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设立7个核酸检测受理点(具体信息见附件),遵循自愿自费原则,为“愿检尽检”人群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检、出具报告等服务。

二、检测费用

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执行,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需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核酸检测点采集标本。

2、检测途中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3、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各检测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本人,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同时上报120,由120统筹调派“发热”专用救护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6月23日

附件:宿州市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受理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