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公告 2022/04/24 9.5k 阅读 455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2021年荣获国家二级广告企业资质的宿州市虹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灵璧县蓝剑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国家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宿州市新创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特此公告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