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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

2025/04/12 1.1w 阅读 245 点赞

4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重磅调整,涉及提取时限、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五大方面,旨在通过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提取政策更宽松。市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由购房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调整为购房两年内可以提取两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这意味着职工在购房后两年内,可根据资金需求分次提取公积金。同时,继续执行允许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政策(当个贷率高于85%时停办此项业务)。

贷款额度创新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上调至80万元。此举将有效减轻职工购房压力,特别是帮助积蓄有限但收入稳定的家庭减少首付压力,降低购房门槛。

首付比例双下调。商品住房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二手房(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同步优化,房龄1-15年首付比例从40%降至30%,16-30年从50%降至40%。以一套房龄10年、总价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首付可直接减少1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3月2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市公积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