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秘〔2016〕46号
关于印发宿州市人社部门2016年度五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现将《宿州市2016年度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宿州市2016年度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宿州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宿州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宿州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宿州市2016年度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2、宿州市2016年度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
3、宿州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4、宿州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5、宿州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