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形势下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于9月30日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意见共有八项27条。文件要求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关系主体构成更加复杂,企业用工形式和分配方式更加多样化,劳动者利益诉求及其表达方式更加多元化,劳动关系问题与其他经济社会问题的关联性、传导性不断增强,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呈高位运行,群体性纠纷增多,协调难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对各地各部门更好地建设创新型“四个宿州”的战略高度,实现我市与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领会和把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和各项工作要求,把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 王根生 祝叶琪 )
附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宿发24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