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清欠办〔2017〕12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春节期间,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市政府提前谋划部署,市人社、公安、住建、房管、信访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无视法律、法规,不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了多起群访、集访、越级上访的恶性讨薪事件,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这些事件虽得到了政府依法、妥善处理,但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及《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有关规定,经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及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安徽明珠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建筑劳务公司和刘国刚等4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宿州市建筑领域“黑名单”(见附件)。对记入“黑名单”的企业,市清欠办将有关信息通报职能部门,对其资质、招投标、贷款融资、信用等方面进行限制;对记入“黑名单”个人,本市内承接项目的任何建筑企业及劳务企业不得使用以上人员及其所带班组,并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希望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妥善做好工程款结付和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好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局面。
附件:建筑领域“黑名单”企业和个人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