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劳监秘〔2017〕13号
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工资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投诉(地址:劳动大厦北四楼,投诉电话: 0557-305208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支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劳动保障监察员:王蓓蕾 陈庆平
电话:0557-3052082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1 | 宿州鹏程路安置小区工程 | 实事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林明方 |
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