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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12 5.7k 阅读 263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2017年9月29日

二、 报名地点

宿州市劳动大厦北二楼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小隅口向西200米)

三、申报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证明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要求申报高一级鉴定考生提供原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申报人需要4张2寸免冠照片

四、报名要求

我中心只受理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五 、办理程序

1 、申报人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相关材料

2 、集体报名请填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及《国家职业资格集体报名汇总表》电子档、纸质各一份

3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对申报单位、个人报送的材料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条件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准考证

六、 国家职业资格统考报名联系人:杨爱琴

电话:3044569 17755777527

资料审核人:刘明亮  电话:13605572797

七、 报名条件详见《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

八 、表格附后请下载

附件:

1、《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

2、《国家职业资格集体报名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xls
            附件3.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