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劳监秘〔2017〕52号
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条件,现对其保障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2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工资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投诉(地址:劳动大厦北四楼,投诉电话: 0557-305208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支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劳动保障监察员:王蓓蕾 陈庆平
电话:0557-3052082
邮箱:Ldjc05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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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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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州上河城西北区25#楼 |
湖北天宇建设有限公司 |
沈 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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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宿州上河城西北区54#-5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
湖北天宇建设有限公司 |
姬周强 |
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