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工种
家政服务员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安徽省首届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8〕22号)精神,以《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要求为依据,借鉴外地技能大赛的命题思路和考核办法,制定本技术文件。
三、参赛条件
凡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具体要求:
(一)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二)有一年以上家庭服务从业经历;
(三)身体健康;
(四)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无投诉和违规记录。
四、竞赛形式与内容
(一)竞赛形式:
以县区为代表队组团,以个人形式参赛,个人赛只考核操作技能部分,每位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规定的竞赛内容。
(二)竞赛内容:
家政服务员职业(工种)竞赛内容包括家庭主题插花、主食制作、熨烫衣服、居家清洁等实操项目。主要考察参赛选手实际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实用性、创新性及参赛选手社交礼仪常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人际沟通技巧。
五、竞赛场地和设备
(一)竞赛场地:
实操竞赛在指定场地进行。
(二)竞赛设备:
竞赛所需有关设备、材料、物品由竞赛组委会负责提供。
六、竞赛细则
(一)选手不带头、手饰物,胸前佩戴编号;
(二)工作服不得有单位名称及标志;
(三)选手开始、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示意,开始与结束竞赛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
六、竞赛现场操作违规违例扣分办法
(一)动作粗暴损坏模型、设备扣5分以上;
(二)操作超时扣分,每超一分钟扣1分,以此类推;
(三)选手自报参赛单位名称、工作服、帽等出现单位名称或标志一律扣10分。
七、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裁判组负责。
(二)实际操作比赛项目的成绩,由现场裁判员依据评分标准,根据实际测评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核分员现场核算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八、赛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二)除现场裁判评委和赛场内必须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三)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四)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领队、指导老师及随行)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九、参考书目
《家政服务员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2版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
《家政服务员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2版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
《家政服务员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2版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